
陈丽娟律师
北京华沛德权(武汉)律师事务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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包办婚姻中当事人是否可申请撤销?
在我国法律体系下,婚姻自由是公民的基本权利之一,包括结婚自由和离婚自由两大部分。当婚姻关系的建立并非基于双方真实意愿,而是由第三方(如父母或其他亲属)强迫形成时,即构成所谓的“包办婚姻”。此类情况下,若存在胁迫情形,受胁迫的一方可以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,要求撤销该婚姻关系。
【引用法条】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》第十一条:“因胁迫结婚的,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请求撤销该婚姻。受胁迫的一方向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的,应当自结婚登记之日起一年内提出。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,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。”
未成年者被迫进入包办婚姻怎么办?
未成年者被迫进入包办婚姻的情况是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。根据我国现行法律规定,未成年人(即未满18周岁的人)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,在婚姻问题上需要特别保护。如果发现有未成年者被强迫或在非自愿情况下参与了婚姻安排,则该婚姻关系自始无效,并且应当立即采取措施终止这种非法状态,同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。
【引用法条】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第一千零四十七条【结婚年龄】结婚年龄,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,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。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》第十七条【禁止买卖、虐待未成年人等行为】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对未成年人实施家庭暴力,禁止虐待、遗弃未成年人,禁止溺婴和其他残害婴儿的行为,不得歧视女性未成年人或者有残疾的未成年人。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第一千零五十一条【重婚罪】有配偶而重婚的,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,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。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第一千零五十二条【婚姻自由原则】结婚必须男女双方完全自愿,不许任何一方对他方加以强迫或任何第三者加以干涉。禁止包办、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。
在我国现行法律框架内,对于因胁迫而形成的包办婚姻,当事人确实拥有通过法律途径寻求撤销的权利。提出撤销请求有时间限制,因此遇到此类情况时应及时咨询专业律师并采取相应行动。